发布时间:2020/9/17 1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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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从响水县人民政府获悉,江苏省响水县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2020)第一批EPCO工程总承包招标。
响水县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2020),对水环境敏感区周边村庄和流域水体质量恶化的人口聚居区村庄的水环境进行治理,整体上解决大部分村庄存在农村生活污水乱泼滥倒、污水横流、直排河道的问题,带动农民群众一起打造干净整洁的宜居水生态环境。第一批招标项目,计划建设响水县40个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处置系统,新建排水、截污管道约197km(管径范围dn160~dn315),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30座,新建提升泵站10座。工程内容包含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所有物资(设备和材料等)采购与安装,以及后期3年的运维服务。
工程投资约16000万元。
响水县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2020)第一批EPCO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XSX-GC-2020050001
1.招标条件
响水县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2020)已批准建设,业主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通过融资解决,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响水县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2020)第一批EPCO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响水县境内;
2.1.2 建设规模:响水县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2020),对水环境敏感区周边村庄和流域水体质量恶化的人口聚居区村庄的水环境进行治理,整体上解决大部分村庄存在农村生活污水乱泼滥倒、污水横流、直排河道的问题,带动农民群众一起打造干净整洁的宜居水生态环境。第一批招标项目,计划建设响水县40个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处置系统,新建排水、截污管道约197km(管径范围dn160~dn315),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30座,新建提升泵站10座。工程内容包含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所有物资(设备和材料等)采购与安装,以及后期3年的运维服务。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投资约16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运营维护期为3年(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1.5质量要求: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和材料等)采购及安装的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运维期间设施运行正常、水质达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计划分为3个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设计配合服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调试、验收、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以及后期3年运维服务、整体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注:招标人保留对所列设计和建设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本工程共计3个标段,开评标时按一标-二标-三标的顺序。一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不得再被推荐为下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下列3.1.1项和3.1.2项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
设计单位资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工程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人员,则同时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3000万(含)以上的污水治理管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和EPC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工程验收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认可;
3.3.2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6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3.7其他要求:
3.7.1 总承包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起须无在建工程,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7.1.1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3.7.1.2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7.1.3 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3.7.2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委托授权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保险证明)。
3.7.3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保险证明)。
3.7.4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未经发包人或监理人同意,不擅自离开项目现场。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应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4.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10 月 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响水县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响水县行政审批局,电话0515-86787009
10. 其他说明
10.1投标保证金:每标段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
10.2工程付款:
设计费付款: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付至设计费的7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工程建安费付款:完成合同量50%时,付至建安费的20%;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建安费的50%;
运维费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至3年后的当日为项目运行维护期。每年项目运行维护费按项目绩效考核成绩予以支付,在当年运行绩效考评得分为85分(含)以上的,支付运维费的30%,考评得分在60分(含)-85分的,支付运维费的20%,连续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项目公司提交书面说明并提出解决办法,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公司承担。
余款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10.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银行汇款方式补足;也可以用银行保函形式,保函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基本开户行出具。
10.4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评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进场人数,各投标单位可委派1名投标代表到达开标现场,项目负责人可为授权委托人。国家明确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严禁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附件3),该表在开标现场交至公证处接收登记编号,无需另行登记。凡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文件时,不能出示身份证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疫情防控需要,现进入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在门卫处登记备案并测量体温,我中心目前开辟专用投标通道,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登记、测量体温时间。
进场交易人员要服从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登记),苏康码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厅。
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双园路441号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107号华威大厦12楼
邮编:224600 邮编:210004
联系人:于桂金 联系人:张玉清
电话:13851102297 电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
电子邮件:2036346683@qq.com 电子邮件:dtmrf318@qq.com
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